中国护照、旅行证申办须知
2020-02-03 18:58

  中国护照、旅行证申办须知  

  (更新时间:2026年3月)  

     

  为中国公民换发、补发护照、旅行证,是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重要服务项目之一,本馆将依法竭诚为您提供良好服务。  

  护照和旅行证为重要身份证件,应妥为保存使用,不得损毁、涂改、转让、拆装。

    申请换发、补发护照、旅行证应通过“中国领事”APP在线提交申请,紧急情况除外。   

  咨询电话:00239-2221798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 8:00-12:00,14:00-16:30  

     

  一、护照  

  护照常见业务种类及所需材料  

  适用情况  

         常规材料  

  辅助材料  

护照有效期不满一年或护照无空白签证页(换发)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线上填写):  

  3、如实、完整填写的《国籍状况声明书》(线上填写);  

  4、照片(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白底免冠、着深色衣服;如通过APP提交申请,上传合格电子照片即可。)  

     

护照过期(换发)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线上填写);  

  3、如实、完整填写的《国籍状况声明书》(线上填写);  

  4、照片3张(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白底免冠、着深色衣服;如通过APP提交申请,上传合格电子照片即可。)  

     

护照损毁(补发)  

  1、护照原件及护照复印件(如有);  

  2、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线上填写);  

  3、如实、完整填写的《国籍状况声明书》(线上填写);  

  4、照片(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白底免冠、着深色衣服;如通过APP提交申请,上传合格电子照片即可。)  

损毁的护照;  

损毁的情况说明  

护照遗失或被盗抢(补发)  

  1、护照复印件(如有);  

  2、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线上填写);  

  3、如实、完整填写的《国籍状况声明书》(线上填写);  

  4、照片(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白底免冠、着深色衣服;如有必要须提供电子照片)  

护照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  

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2、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线上填写);  

  3、如实、完整填写的《国籍状况声明书》(线上填写);  

  4、照片(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白底免冠、着深色衣服;如通过APP提交申请,上传合格电子照片即可。)  

申请换发因私护照的情况说明  

因公护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线上填写)

按照有关程序申请  

   注:(一)16岁以下未成年人办证,到场或陪同视频见面的以防监护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等)及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等)。 

    (二)收费标准:390多布拉    

  (三)缴费方式:请持取证单前往圣普国际银行(Banco Internacional de São Tomé e Príncipe)柜台向收银员交纳多布拉现金,账号为595753610005。本馆不接受其他方式缴费。请凭银行存款小票和取证单取件。  


  二、旅行证  

  常见业务种类及所需材料  

  适用情况  

  常规材料  

  辅助材料  

护照遗失或被盗抢且需紧急回国的临时出国人员  

   1、护照复印件(如有);  

  2、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3、如实、完整填写的《国籍状况声明书》;  

  4、照片(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白底免冠、着深色衣服;如通过APP提交申请,上传合格电子照片即可。)  

护照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  

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俗称“ 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需赴大陆的港澳台同胞。  

注:已加入外国国籍者,应持用外国护照申请签证。  

  1、有效香港护照、澳门护照或台湾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原件损毁,须提交损毁证件及损毁情况说明);  

  2、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3、照片2张(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白底免冠、着深色衣服;如通过APP提交申请,上传合格电子照片即可。)  

如曾申办过旅行证,需提交原持有的旅行证原件  


  一、旅行证换发  

  1、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旅行证或出入境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照片(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白底免冠、着深色衣服;如通过APP提交申请,上传合格电子照片即可。)

    二、旅行证补发

    1、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旅行证复印件(如有);

    3、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的书面情况说明;

    5、照片(半年内48mm x33mm彩色照片,白底免冠、着深色衣服;如通过APP提交申请,上传合格电子照片即可。)

  

旅行证换/补发  


     

     


    注:(一)16岁以下未成年人办证,到场或陪同视频见面的以防监护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等)及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等)。  

  (二)收费标准:390多布拉  

     

  (三)付费方式:请持取证单前往圣普国际银行(Banco Internacional de São Tomé e Príncipe)柜台向收银员交纳多布拉现金,账号为595753610005。本馆不接受其他方式缴费。请凭银行存款小票和取证单取件。 

    三、操作步骤

    第一步:APP下载注册

(一)“中国领事”APP可在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商店、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中搜索“中国领事”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二)下载后请使用电子邮箱或中国国内手机号注册账号。

(三)根据提示填写中国身份证号或普通护照号完成实名认证,之后即可正常登录使用。

第二步:在线提交申请

(一)信息填报

1、登录APP,点击“护照/旅行证”业务模块,选择拟办证使领馆(驻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使馆);

2、根据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包括选填信息);

3、在线签署国籍状况声明等重要声明。请注意:应由申请人本人签署,请以居中横向方式在电子签名框中签署本人规范汉字姓名。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名。

4、在线签署护照制证用签名。请注意:如申请人已年满10周岁,应由申请人本人签署。此电子签名将打印在新护照上,请以居中横向方式在电子签名框中签署本人规范汉字姓名。

5、上传数码证件照片。照片要求:宽33mm,高48mm,其中头部宽度在15mm至22mm之间,头部高度(从下巴到头顶)在28mm至33mm之间,头顶至相片上边距离在3mm至5mm之间,人脸下颚以下到图像下边沿高度不小于7mm。

6、按所办业务类型上传相应办证材料。

注意:申请人应确保图片及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一切责任。

(二)选择递交材料方式和取证方式。

(三)确认申请表信息。请确认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四)身份验证

APP将对申请人进行人脸识别,以确保相关申请系本人操作。请根据提示操作,成功后进行下一步。

(五)支付缴费

请选择线下支付。

(六)提交订单

信息填写完成后,请按系统提示提交订单。提交成功后,相关申请将由使馆审核。

第三步:等待使馆审核

(一)我馆将按照订单生成时间先后顺序逐一进行审核。申请人可在“我的订单”或“消息中心”跟踪办证进度。我馆将及时通过APP反馈审核进展,视情在APP中留言要求补充上传材料。

(二)经审核可予办理的,系统将推送“复审中”的通知。

第四步:缴纳费用

请持取证单前往圣普国际银行(Banco Internacional de São Tomé e Príncipe)柜台向收银员交纳多布拉现金,账号为595753610005。本馆不接受其他方式缴费。请凭银行存款小票和取证单取件。

第五步:递交材料和采集指纹

(一)已满16周岁申请人在APP上收到“复审中”信息后,请持以下材料于工作日周一到周五8:00-12:00,14:00-16:30到使馆采集指纹信息,无需预约。

1、带订单号的“复审中”页面截图1份。请在APP“我的订单”页面中,点击“复审中”状态的订单,将显示“复审中”且有订单号的页面截图打印1份。

2、现持护照/旅行证原件(如有)。

3、缴费凭证。银行存款凭证原件。

(二)未满16周岁及老弱病残等到馆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我馆。

第六步:等待取证

证件办妥后将连同已注销的原护照/旅行证原件(如有)及收费收据一并发放。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护照、旅行证业务均请通过“中国领事”APP申请办理。

(二)使馆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确有人道主义事由等特殊紧急需要人员,仍可通过电话、邮件或前往领事证件大厅咨询,联系线下办理有关业务。

(三)使馆不会通过电话或视频要求申请人支付费用。请谨防假借使馆名义的各类电信诈骗。

(四)APP各项功能目前仍在完善之中,申请人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相关建议可通过我馆咨询电话或邮箱反馈,我馆将及时予以协助。

     

  五、有关法律法规

   (一)《国籍法》有关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三)《中华人名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